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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决:中介吃差价,被判佣金退一赔三,同时全额退还差价!
转自:心里分析家裁判要旨: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,损害委托人利益的,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为了生活需要购买房产,接受第三方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,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。房屋中介人员故意隐瞒涉案房产的真实交易信息,自己从中赚取差价,缺乏基本的诚信和房屋中介人员应有的自律,违反职业道德,欺诈事实明显,判令其退还收取的佣金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款,有
2021-11-22 8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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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适用要点分析
转自:丰谷粒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,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下称该司法解释),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,对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费用制定了明确标准,笔者总结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,供读者参考。一、明确主体1. 谁可以主张赔偿因生命、身体、健康遭受侵害的,
2021-10-13 9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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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院:即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,原法定代表人仍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
转自:卓烁科技微官网裁判要旨法定代表人虽发生变更,但原法定代表人仍实际负责公司的管理运营,并对该公司的债务清偿安排产生直接影响,限制其出境有利于保障法院执行程序顺利进行,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。因此,法院认定原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,在本案执行中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案例索引《侯火炘申请复议案案》【(2017)最高法执复73号】争议焦点法定代表人发生
2021-10-12 7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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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,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?
转自:心里分析家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,离婚后一方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,子女是否可以做为原告起诉?一种观点认为:离婚协议约定将特定财产赠与子女,离婚后夫妻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,夫妻另一方起诉要求履行的,应当予以支持。但是受赠子女非离婚协议的当事人,仅系赠与条款的受益人,并无独立的给付请求权,其作为原告诉请夫妻一方履行给付义务的,应当驳回起诉。(案例一,二审以主体不适格改判驳回子女的诉求)另一种观点认
2021-10-11 142